2021-11-01 354

110年10月26日-【發放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費】110.11.1~110.11.12共計16人

主旨:台端所有坐落桃園市觀音區富林(第四單元)自辦市地重劃區內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費,請按指定時間及地點前往領取,請  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本會訂於110年11月1日至110年11月12日,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,辦理補償費發放事宜,請台端攜帶本函及應備文件(詳附件一、三)親至本會領取土地改良
  物拆遷補償費,會址:桃園市觀音區二聖路152號。
二、領取人口遷移費,請台端備妥相關文件(詳附件二),於領取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費同時交由本會辦理,審查無誤後一併領取。
三、凡經補償完竣之農作改良物,其所有權歸屬本重劃會所有。
四、本案地上物拆遷期限至110年11月30日止,台端進行土地改良物拆除時,請於拆除作業前、後拍照存證。拆除完畢後備妥相關文件(詳附件一),於110年12月15
  日前向本會請領自動拆遷獎勵金,若逾期未拆除或提出證明文件者,依法均不得再發放。
五、隨函檢附台端土地改良物補償費、救濟金發放清冊(相關通知信函詳如附件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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