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12-25 433

109年12月24日-公告地上物查估(第三次複估)成果相關資料

主旨:檢送台端桃園市觀音區富林(第四單元)自辦市地重劃區地上物查估案,(第三次複估)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費、救濟金歸戶清冊,請  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62條之1、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38條、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31條、桃園市政府109年12月16日府地重字第1090328493號
  函及本重劃會章程第13條第3項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案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費清冊自民國109年12月24日至民國110年1月25日,於本會會址公告30日,惠請台端於公告期間駕臨本會會址閱覽。
三、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,應於公告期間內(110年1月25日前)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以書面向本會提出。
四、本案土地改良物補償費發放日期:訂於110年1月27日至110年1月29日。
  (相關通知信函及備查公文詳如附件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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