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8-27
718
107年09月10日-(公告第一次禁止移轉)共計四個月
為辦理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數額查定作業,本重劃區辦理禁止土地移轉、分割、設定負擔、建築改良物之新建、增建、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等事項,禁止或限制時間自民國107年9月10日起至108年1月9日止,共計4個月。(相關主管機關公告文詳如附件)
相關附件:
Copyright © 2018 桃園市觀音區富林(第四單元)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. All rights reserved.
Designed By Mdesign